廈門:讓破產法聽見 個人負債者的聲音
2025-05-28 09:15:27? ? 來源: 廈門日報 責任編輯: 段馬水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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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對“失敗”的寬容 “債務終身”向“風險有限責任”轉型 從現場債務人代表的發言中,不難得知:因企業破產導致個人背債,成了當下創業者必須考慮的風險。 “我是一家材料公司的大股東,之前因公司有上市計劃,引入一些風險投資機構,我個人承擔了‘對賭’義務,后各種外部因素導致公司效益下降,加上公司重資產投資較多,資金鏈出現斷裂,我個人因此背負了重大的‘對賭’債務。”一名民營科技企業的負責人,現場道出了無奈,“這也導致我因為信用缺失而四處受限?!?/span> 事實上,失信企業還可通過現有的企業破產制度或債務紓困機制實現信用懲戒的清除或者修復,并從市場退出和再生;然而,這些因企業而負債的個人無明確的制度路徑實現其個人信用修復。 “本可借助高傭金的設計項目盡快還清債務,奈何因‘限高令’無法乘坐飛機或高鐵出差異地,眼睜睜地把掙錢的機會拱手讓人?!币慌釉且患夷笅胗闷饭緞撌既?,她帶著心聲和訴求而來,2022年公司月子中心因疫情接連倒閉,公司母嬰產品的訂單鏈條全斷,她個人因此背負了近300萬元的債務。無奈之下,她重新找了份工作。3年多過去了,她成為某設計公司的重要業務骨干,盡管一邊工作一邊償還債務,但目前還身背200多萬元債務,正是因為信用受損,無法通過個人努力縮短還債時間。 “我不是不愿還,而是想還卻沒路,當像我這樣的債務人無力翻身,債權人的權益實際上也不可能得到解決?!睘榇耍岢鲈V求,是否能在《條例(草案)》中對誠實債務人設置一些有利于創造更多收入的措施,例如經申請由相關部門認定后允許短期異地出差,或是設置誠信就業綠色通道,通過合法、合理、合適的方式,為債務人創造更多償還債務的機會。 個人破產保護制度的建立,其價值不僅在于化解債務危機,更在于構建起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市場氛圍?!皬B門的《條例(草案)》將重塑全社會對于‘失敗’的包容度?!痹诟=ㄌ旌饴摵下蓭熓聞账呒壓匣锶税讉ケ磥?,《條例(草案)》的諸多法條,兼顧了制度的剛性和司法的溫度,例如《條例(草案)》中創新設置了個人與企業法人合并破產的特別破產程序,將有效解決上述債務人的請求。 白偉冰解釋:“《條例(草案)》明確,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個人與企業法人存在實質合并破產原因的,可以裁定個人與企業法人實質合并破產?!边@意味著,當創業者為企業擔保負債時,允許個人與企業債務同步處理,有利于推動“因企業破產而個人背債”的經營主體從“債務終身制”向“風險有限責任制”轉型。 惡意逃債沒有空子 履行應盡義務,有機會從頭再來 曾擁有十幾家公司,是翔安區的納稅大戶,一年納稅高達三四百萬元……對于曾經的翔安最大民營船運公司的創始人來說,從“高產”到“破產”,用了近十年時間,這一路走得太快太急、摔得又痛又蒙,曾經的“富有”最后換來的是十幾億元的負債。 當他深陷破產困境,不能償還到期債務的情況下,債權人出于保護自身利益的考慮,搶先立案、審判并執行了,他個人名下乃至家人的所有資產、房產全部被拍賣?!耙?000多萬元購入的一艘船舶,最終被拍賣只剩3000多萬元,這樣的處理其實無法實現債權人利益最大化?!彼e例說。當拍賣清償部分債務后,他沒有選擇“躺平”或“自暴自棄”,繼續投入新的生產經營。他深知,逃避債務沒有用,有了法律更沒空子逃避。 對此,市人大法制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條例(草案)》規定了不得免除的債務、不得免除債務的情形、五年內可以撤銷免責、遺漏財產追加分配、債務人持續披露義務等制度,嚴格限制免除債務的條件,通過一系列制度設計來防范和懲戒破產欺詐行為?!?/span> 令這名債務人最擔憂的是家人對債務的連帶責任。他的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員作為連帶責任擔保人,基本生活受到影響。為此,他呼吁廈門在個人破產立法中可否明確“家庭成員非自愿擔?!钡奶厥馓幚硪巹t,如設立擔保人免責條款或設定擔保責任上限。他誠懇地說:“以前不知道個人破產制度可以幫助‘重生’,現在我最大的愿望是希望《條例(草案)》盡快出臺,讓我們這些敢闖敢干且遵循誠實守信愿意履行應盡義務的人,能有一次從頭再來的機會?!?/sp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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