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 “租女友 ” 廈門一小伙被騙3000元
2024-02-07 09:20? 作者: ?來源:海峽導報 責任編輯:段馬水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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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1000元、買衣服鞋子費用2000元…… 網上 “租女友 ”,小伙被騙3000元 春節將至,不法分子又開始蠢蠢欲動,利用“層出不窮”的套路企圖開展年終“收尾”,市民群眾稍有不慎就會“中招”。 據廈門市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中心統計,今年1月份以來,有一類警情呈現同比上升37.5%的態勢——網絡詐騙警情中的商品交易類騙術。被騙的市民群眾里,有人網購演唱會門票被騙,有人網購數碼產品被騙,還有人是網購煙花被騙,甚至有人網上“租女友”被騙。昨天,廈門警方發布緊急預警,并通過典型案例揭秘騙術,提醒廣大市民群眾小心防范各類在春節假期期間容易出現的騙局。 騙局:男子“租女友”回家,被騙轉賬3000元 陳先生是廈門某公司員工。2月4日,馬上準備回老家過年的他想著自己今年又是一個人回家過年,心里挺不是滋味的,于是就想著在網上發個“租友啟示”,看能不能找到個能陪自己回家過年的“女友”。于是他在某論壇發布了信息,并留了自己的微信號,等待“有緣人”的回復。 不一會,陳先生的微信就收到了一條好友申請,通過之后,對方表示是看到陳先生在論壇上預留的信息后添加的好友。隨后雙方開始聊天,聊天過程中雙方還聊得挺投機,各方面興趣愛好也有很多相同點。 于是,陳先生開始進入“正題”,向對方發送了一條消息,大致內容就是想邀請對方跟自己回老家過年,而且是以女朋友的身份。一開始對方并沒有同意,但陳先生表示自己可以提供來回的路費和食宿費,還能趁著春節假期帶她好好逛逛老家。一來二去,對方也就“答應”了。 可“答應”是有條件的——陳先生得先支付1000元的“定金”。陳先生想著“租女友”也是自己提出的,先支付“定金”也合理,便通過微信轉賬了1000元給對方;之后對方又以“買衣服”“買鞋子”等理由陸續要求陳先生轉賬了2000元。就當陳先生準備幫對方買票時,對方又稱陳先生只要轉來路費即可,“她”可自行訂票。這時,陳先生不同意了,向對方索要之前的3000元資金。可就在陳先生提出“退租金”的要求后不久,他就發現自己已經被對方拉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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