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小區地下空間可配建公共服務設施
2025-07-16 09:32:39? ? 來源: 廈門晚報 責任編輯: 段馬水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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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地下空間可配建公共服務設施 廈門印發指導意見,明確業態、地價、產權等要求 廈門晚報訊(記者 林依文)為進一步提升土地供應質量和住宅小區公共服務品質,近日,廈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制定并印發《廈門市商品住宅項目地下空間配建公共服務設施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規定商品住宅項目地下空間配建公共服務設施的具體業態、規劃建設、地價計收和產權辦理等要求。 《指導意見》適用于廈門新出讓、已出讓未竣工的商品住宅項目,在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公共服務及市政基礎設施之外,開發商可自主利用宗地范圍內地下空間(不含半地下空間)增加配建公共服務設施的管理。其中,已預售的商品住宅項目應先經全體購房人同意。 《指導意見》在可配建的公共服務設施類型方面進行詳細的規定。商品住宅項目地下空間配建的公共服務設施,主要包括社區助餐、家政便民、健康服務、體育健身、文化休閑設施,《指導意見》明確各類型的具體業態。商品住宅項目地下空間禁止布局居住、學校、托幼、養老等項目。 《指導意見》明確規定,配建的公共服務設施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劃標準規范要求,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安全、環境保護、衛生健康等相關要求,以及行業主管部門的規范要求。新出讓項目可在土地出讓合同規劃條件中明確相關內容,與住宅部分同步推進建設、驗收與交付;已出讓項目則需按程序辦理地下空間供地等基建手續。 按《指導意見》配建公共服務設施的,開發商應在商品住宅銷售前將該類設施的建設內容、建設出資、公攤分配、產權歸屬等相關信息公示并明確告知業主,而且要納入商品房銷售合同。地下空間配建的公共服務設施,建筑面積單列計算,根據本市地價管理規定按實際用途計收土地出讓金。 商品住宅項目地下空間可配建的公共服務設施 ●社區助餐包括提供膳食助餐、上門助餐服務的社區食堂; ●家政便民包括提供上門保潔、居家照料、衣物縫補、家電家具維修、五金配件、理發、郵政快遞、家具家電臨時存放等服務的家政便民網點; ●健康服務包括提供健康咨詢、安全用藥宣傳、愛心助殘、康復照護、自動售藥設備、康復輔具適配與租賃服務等的空間; ●體育健身包括綜合健身場地、球類運動場地、健身器材、健身步道等場地和設施; ●文化休閑包括提供圖書、書畫、音樂、舞蹈、棋牌、展覽等服務的設施。 鏈接 廈門“地下之城” 互聯互通功能多元 去年,自然資源部印發《關于探索推進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指導意見》指出,堅持把公共利益放在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首位,加強城市地下空間安全韌性建設要求,服務民生、平急兩用、平戰結合,實行豎向分層立體綜合開發和橫向空間連通開發,堅持安全環保,推進復合利用。 此次廈門《指導意見》就是根據自然資源部相關文件要求,結合廈門實際而制定的。 今年4月,《廈門市地下空間專項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正式獲批,廈門將科學規劃、高效開發,打造互聯互通、功能多元的“地下之城”,創造更加便捷、宜居的城市環境,這標志著廈門地下空間開發利用進入科學化、系統化的新階段。 根據《規劃》,廈門將全面開展適建性評估,劃定地下空間禁建區、限建區和適建區,鼓勵科學開發地下空間。結合廈門海灣型城市的空間特點,在空間上,將實現互聯互通與集中成片相結合的多維地下空間。在功能上,建成功能復合、系統完善的綜合型地下功能體系。通過科學劃定開發區域,支撐廈門向綠色生態、活力多元、智慧管理的地下空間利用城市目標邁進,成為地上地下協同發展的高質量立體城市。 《規劃》緊扣廈門環灣發展戰略,提出“分級聯動,串片成網”的地下空間開發總體結構,通過與城市級、區級、社區級中心體系聯動,形成多層次、立體化的地下空間布局,提升城市組團能級,完善公共服務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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