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載運鋰電池安全技術要求》在廈發布
2025-04-05 09:02:54? ? 來源: 廈門日報 責任編輯: 段馬水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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鋰電池海上運輸有了新標準 《船舶載運鋰電池安全技術要求》在廈發布 廈門日報訊 (記者 謝嘉迪 通訊員 陳旭 林昕昀 王清洵)4月2日,交通運輸行業標準《船舶載運鋰電池安全技術要求》(以下簡稱《要求》)在廈門舉行發布活動。這是我國首部關于鋰電池海上安全運輸技術要求的推薦性標準,將于5月1日正式施行。 去年我國鋰電池累計出口額為4433.62億元(相當于611.21億美元)。作為民營經濟大省,福建省鋰電池出口額連續20個月領跑全國,2023—2024年連續兩年破千億元,其中近90%的鋰電池從廈門港出口。 按照《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劃分,鋰電池被歸類為第9類危險貨物。2023年12月,交通運輸部將《要求》納入第二批交通運輸標準化計劃,遼寧海事局牽頭《要求》起草工作,福建海事局會同鋰電池企業、船舶檢驗機構、科研單位等多家單位開展深度研究。 《要求》結合國際規則與國內實踐,首次在交通運輸行業標準中詳細規定船舶載運鋰電池的分類和編號,以及鋰電池的包裝和貨物運輸組件、托運、裝卸、承運和應急等安全技術要求。 《要求》歷時近1年研討編寫,今年1月發布。業內人士指出,《要求》的出臺,為保障鋰電池出運安全、降低企業物流成本、提升運輸效率提供了技術支持,標志著我國鋰電池海運安全管理邁入規范化、國際化新篇章。從局部試點到全國推廣,《要求》將于5月1日正式施行。廈門海事局將進一步發揮廈門“多區疊加”區位優勢,合力打造“全球鋰電池海運樞紐”,以安全高效的海運體系為國家綠色轉型添勢賦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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