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生態環境柔性執法監管機制取得明顯成效
2025-03-26 08:58:50? ? 來源: 廈門日報 責任編輯: 段馬水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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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生態環境柔性執法監管機制取得明顯成效 減免處罰1316萬元 給予企業更多容錯空間 廈門日報訊(記者 王玉婷 許曉婷 通訊員 林秀雁)四年時間,生態環境部門對廈門190家企業不予處罰、減輕處罰,共減免1316.05萬元。“環境執法有力度,更要有溫度,給予企業更多容錯空間,助力企業‘輕裝上陣’、渡過難關。”昨日,市生態環境局總工程師潘飛舟接聽12345政務熱線,介紹廈門生態環境柔性執法監管機制取得的成效。 此前,廈門某化工有限公司未按規定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培訓,并未如實記錄培訓情況,將面臨兩萬元的處罰。“考慮到該企業屬于初次違法,當事人也積極配合調查并及時整改,我們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和法治宣傳。”海滄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稱,后經現場核實,3個工作日后,該企業已整改完畢并作出違法行為改正承諾。該局對其作出不罰決定,該做法也成為全省生態環境執法典型案例。 “生態環境執法要未雨綢繆,在源頭,我們就要充分做好防錯工作。”潘飛舟介紹,廈門發布全國首個全域覆蓋的管控單元環境管理清單,建立全國首個分區管控應用系統。這個匯聚了239個矢量圖層和10萬多條準入條件的“綠色標尺”,可以幫助企業開展分行業自主選址、分地域自助決策,目前已指導廈門12056個建設項目精準研判,解決盲目選址等問題。 為給予企業更多容錯支持和發展空間,廈門率先全省制定《生態環境領域不予行政處罰實施辦法》,將常見的14類輕微違法行為“應納盡納”。去年11月,又修訂增設8類不予處罰事項,使不予處罰類型達到23類37項,基本覆蓋生態環境執法主要領域。 “同時,我們不斷完善配套制度。全省首創不予處罰、從輕處罰、減輕處罰和免予強制‘四張清單’,將柔性執法理念從具體個案權衡上升為全市統一實施的系列執法規則。”潘飛舟拿出最新數據,去年以來,廈門已對74家企業實施包容審慎執法監管,減免數額500.97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從嚴糾錯,也積極化錯。廈門在全國首創生態環境行政處罰“雙告知”制度——按期披露環境信息告知和信用修復告知,破解信息披露政策不明、途徑分散、操作不規范等問題,截至目前,廈門無一家企業因未及時規范履行披露義務被處罰,為企業減免罰金超513萬元。與此同時,生態環境部門及時指導企業進行信用修復,已指導企業完成信用修復379家次,最大程度減輕行政處罰給企業在信用、融資和市場開拓等方面帶來的不利影響。 鏈接 2021年,市生態環境局全省首創生態環境領域包容審慎執法“四張清單”(即:不予處罰清單、從輕處罰清單、減輕處罰清單和免予強制清單),探索形成源頭防錯、規范容錯、從嚴糾錯、積極化錯的柔性執法監管機制。 該柔性執法經驗做法,被省營商辦作為優化營商環境典型案例在全省推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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