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憲法日丨湖里法院“憲”在來信!
2023-12-05 15:30:00? ? 來源: 湖里區融媒體中心 責任編輯: 段馬水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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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個特殊的日子 給您來信 請查收! 給辛勤的打工人 我們一起來約定 你努力上班,我守護正義 今天是2023年的第338天,是被打工人調侃比“美式咖啡”還苦的周一。在早高峰的車水馬龍里,你會記起今天,12月4日是國家憲法日嗎? 不論是站在生產車間的流水線上,或是穿梭于大大小小的招聘會,還是令人羨慕地“躺平”享受年假,憲法以潤物無聲的方式保護著打工人的權益。 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并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憲法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國家發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的設施,規定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 △今年五一前夕,湖里法院法官首次“開麥”,通過在線直播方式與網友在線暢談“勞動關系那些事兒”,吸引了2543人在線觀看,收獲了10w+的點贊! 你的煩“薪”事,傷心事,也是我們湖法人的心頭事。我們在湖里創新園設立勞動巡回法庭,建立了群體性勞動爭議預警機制,與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強化裁審銜接……小小的法庭上演了一次次屬于“打工人”的勝利。你努力上班,我守護正義,拉鉤約定——不遲到! 給城市的合伙人 感謝您選擇湖里 未來我們一起努力! 42年前湖里“一聲炮響”,廈門經濟特區的建設從這里起步。時光飛逝,一批又一批城市合伙人從奔赴湖里追夢,到扎根湖里圓夢,這是一場熱血的“雙向奔赴”,有理想的人成就了理想的城。 逐夢路上,法治是最有效的“定心丸”。一項項法律法規立、改、廢、釋,依憲而行?!皣冶Wo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國家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并對非公有制經濟依法實行監督和管理。”“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企業和其他外國經濟組織以及中外合資經營的企業,都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它們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 憲法中字字句句,鏗鏘有力。 △湖里法院干警走訪企業,問需于企。 我們是憲法堅定的捍衛者。除了依法公正審判,湖里法院今年還以“市場主體滿意度”為主題開展課題調研,對不同經濟性質市場主體的需求深入分析,致力于在未來的審判執行工作中更好地落實對市場主體的平等保護,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感謝您選擇了湖里,祝愿您未來更可期。 給少年的你 珍惜手中的權利,履行應盡的義務 崇法、懂法、守法、用法 親愛的孩子,今年你幾歲啦? 如果你才呱呱墜地,這封信就暫且留給日后的你吧!不過,你的爸爸媽媽應該知道,他們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不能虐待、遺棄孩子。所以說,憲法的保護從每個人出生那一刻就準時“送達”。 如果你已經踏入校園,憲法保護我們的受教育權,讓我們去認識更廣闊的世界。第一次參加升旗儀式時,我們高唱國歌,注視著五星紅旗緩緩升起。憲法第四章的內容正是關于國旗、國歌、國徽、首都。 跨過歲月的門檻,你會從少年蛻變為成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18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湖里法院的法官們紛紛走出法庭,來到校園、社區,努力向孩子們傳遞法律知識,也邀請孩子們走進法院,感受法律的溫度,崇法、懂法、守法、用法,并讓它們伴隨一生。 △今年暑假期間,湖里法院開展多場法治夏令營活動,數百名師生走進法院。 親愛的孩子,當我們受到憲法和法律的保護,也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的規定。請珍惜手中的權利,履行應盡的義務,每個人都是憲法的守護者。 給最美的她 我在呢,請安心 做自己的女王吧! “巾幗不讓須眉”的贊美有過太多。職場上的你乘風破浪,家庭中的你默默付出,動聽的話語或許不是“你真棒”,而是“我在呢”。 “我在呢”,今天允許我以法之名,輕輕對你說。 憲法中明確寫道: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國家保護婦女的權利和利益,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培養和選拔婦女干部?;橐?、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法律有威嚴,司法有溫情,我們堅定守護“她權益”。湖里法院禾山人民法庭作為專門審理家事案件的人民法庭,將這份守護落腳于一份份人身安全保護令中,蘊藏在一次次家庭糾紛的化解中……“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的榮譽稱號,禾山人民法庭實至名歸! △11月24日,湖里法院與湖里區婦聯等單位在中央美地近鄰公園聯合開展以“反對家庭暴力 共筑美好家園”為主題的國際反家庭暴力日游園宣傳活動。 我在呢,請安心!愛護自己,做自己的女王吧! @所有收信人 當你展信閱畢,是不是對憲法有了更多了解? 今年12月1日至7日是全國“憲法宣傳周”,主題為: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經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將每年的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之所以確定這一天為“憲法日”,是因為我國現行憲法于1982年12月4日正式實施。自1982年憲法公布施行后,全國人大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先后5次對個別條款和部分內容作出了修正。 一起做憲法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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