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促進閩寧產業園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
2023-11-07 13:19:44? ? 來源: 思明快報 責任編輯: 段馬水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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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及企業新政策 《措施》適用于在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永寧縣閩寧鎮閩寧產業園投資項目的企業,以及于2023年1月1日起在閩寧鎮扶貧產業園一期新增投資或增資擴產項目的閩籍企業。 (一)以掛牌出讓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可享受以下獎勵政策 1、投資獎勵。 按入園協議序時建設的,取得竣工備案后,給予投資實際發生額(包括土地出讓費、建安成本及竣工備案前生產設備購置費)的5%獎勵,單一項目最高獎勵500萬元。 2、建設項目開工及竣工獎勵。 為鼓勵企業盡快投產,自掛牌交地之日起6個月內開工建設的,按開工建筑面積計算,每1萬平方米獎勵10萬元,最高獎勵30萬元。自掛牌交地之日起24個月內取得項目竣工備案的,每1萬平方米再獎勵10萬元,最高獎勵30萬元。 3、配套設施獎勵。 按入園協議序時建設的,取得竣工備案后,分別給予自來水、天然氣、電力的設施設備費用一次性獎勵,具體以實際發生費用為準,最高獎勵分別為5萬元、10萬元、20萬元。 (二)購買寧夏閩寧產業園發展有限公司通用廠房、商業房產的企業,可享受以下獎勵政策 1、投資獎勵。 按企業購買廠房和商業房產建筑面積予以400元/平方米獎勵。 2、配套設施獎勵。 按入園協議規定時間內投產的,分別給予自來水、天然氣、電力的設施設備費用一次性獎勵,具體以實際發生費用為準,最高獎勵分別為2.5萬元、5萬元、10萬元。 (三)凡入園的企業,可享受以下獎勵政策 1、物流運輸補貼。 對符合永寧縣“一企一策”物流運輸補貼的入園企業(不包括工程建設類企業、物流企業)跨省區調運(含調出調入)原料和成品運輸,按年度物流運輸實際費用的15%給予補貼,以掛牌出讓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每年度最高補貼50萬元,其他企業每年度最高補貼10萬元。自企業發生物流費用之日起計算。 2、設備獎勵。 年度新增投資購置生產設備(不含以掛牌出讓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申請投資獎勵中涉及的生產設備)總金額在50萬元(不含稅)及以上的,按實際發生金額的10%給予年度一次性獎勵。本項獎勵須待企業具備生產條件時,方可申報,每年度同一企業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3、用工補貼。 對年度吸納10人(含)以上,穩定就業3個月(含)以上的企業,按照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年度一次性獎勵;穩定就業6個月(含)以上的,按照每人20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年度一次性獎勵,穩定就業1年(含)以上的,按照每人30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年度一次性獎勵。每年度同一企業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4、教育政策。 凡廈門籍企業赴閩寧產業園投資注冊新公司(股權比例超過51%),且在政策期內任意年度固定資產投資2000萬元以上或年度納稅總額100萬元以上的,新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須在閩寧鎮實際工作滿一年)子女,可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入讀思明或湖里區屬小學一年級。 5、消費扶貧產品支持。 建立入園企業產品清單目錄,相關工業產品納入廈門市地產工業品目錄管理。同等條件下,思明、湖里兩區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限額以下自行采購項目優先購買入園企業產品。 6、人才政策。 從廈門市外派到園區企業中擔任高管(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或技術骨干人員(高級專業技術人員、高級工及以上等級技能人員)的,按照人才工資薪金收入的10%給予補貼,補貼金額不超過其對廈門市的經濟貢獻。 7、貼息補貼。 投資者在園區生產經營需要貸款融資的,給予不超過三年的貼息補貼。第一、二、三年分別補貼貸款利息的25%、15%、5%,投資者享受補貼累計最高不超過5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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