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一男子刺死鐵警 法官判其無罪引爭議
2020-05-01 11:01:07? ? 來源: 廈門網 責任編輯: 劉瑋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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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日報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在執勤時被鄭姓男子持刀刺死,嘉義地方法院昨天一審宣判,法官認定鄭姓男子行兇時處于思覺失調癥發病狀態,認知及理解能力受到嚴重影響,一審判他無罪,以50萬元(新臺幣,下同)交保、強制就醫5年,可上訴。對此,李承翰父母難以接受,不發一語,后來李父表示“太離譜”。臺“警政署”表示,將請檢察官依法上訴,并聘請律師全力協助家屬上訴。 這一判決結果引起全臺憤怒。“宅神”朱學恒(島內網絡紅人)在社交媒體上發文表示,“我出50萬元請法官收他(鄭姓男子)回家。” 嘉義市長黃敏惠表示,相信多數人無法接受這個結果,現在更要關心死者家屬的心情,以及關注社會安全網應該如何加強。 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保護民眾的警察殉職,卻無法獲得公道,讓家屬情何以堪?“我感到相當遺憾。” 基層警察得知判決結果后,立刻大罵“太扯了”“真的遇到了大恐龍法官”,認為這種判決令人心寒,而且將衍生出不少問題,將來殺人者只要裝瘋賣傻就可以獲判無罪,叫警察如何執法,根本是“打擊士氣的判決”。 據臺灣媒體此前報道,臺鐵152次自強號列車去年7月3日晚間8時40分行經嘉義火車站時,54歲的鄭姓男子因未購票搭車被發現,列車長要求他補票,鄭姓男子情緒失控,在車廂內大聲咆哮。鐵路警察李承翰獲報上車處理,被鄭姓男子揮刀刺傷腹部,以致內臟器官外露,經急救后送往加護病房觀察,第二天上午8時許,李承翰不治身亡,年僅24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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